各县(市、区)住建局、中泰产业园规建局,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崇左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及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施工企业“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二、本通知印发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可按原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如执行本通知要求,招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且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通知印发后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应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局于2023年11月3日印发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运用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的通知》同时废止。
其他事项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tzgg/t175100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