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具备矿山类资质的建筑企业:
根据《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矿山安全检查局河南局对我市矿山安全监察的通知》中附件三《市级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察资料清单》的要求,市住建局须对全市具备矿山资质的建筑企业(名单见附件1)进行资质动态核查,请各企业按照规定将核查材料(附件2)于7日内交于市住建局建管科(207室),逾期未报送资料者,视为核查不合格。
联系人:李敏捷 联系电话:3557263
2024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地址:http://zjj.jiaozuo.gov.cn/NewsView.asp?id=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