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通过“冀时办”APP受理公租房申请,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4月1日,经办事处初审、区住建局审核、市住建局核准,并通过河北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联审联查,目前初步审核符合中等偏下收入条件家庭109户、外来务工家庭20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申报家庭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举报。对公示期间有举报或者有异议者,我局会进一步核查,经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提供住房保障;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举报电话:沧州市住建局0317-8698319
新华区住建局0317-2022389
运河区住建局0317-5299625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
来源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501/202404/8d721070f7f74bda84416d5f1018a1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