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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8:52:59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建筑市场 工程质量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住建局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定于7月中旬起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17日-8月4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

(一)主管部门。检查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市场主体。检查建设、施工(含建机一体化企业)、监理等市场主体的履职情况。

(三)在建项目。每个县(市、区)和市本级各检查3个项目(至少包含2个财政投融资或国企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形象进度选取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且具备混凝土抽测条件。优先抽取下列三类项目:因重复访、群访件、越级访等被市住建局列为倒查督办项目施工单位承揽的在建项目;被市住建局列为差异化监管项目施工单位承揽的在建项目;选用信用等级“C级”或当前得分值小于70分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的在建项目。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管部门)

1. 《泉州市2023年高质量纳统专项行动方案》(泉政办明传〔2023〕39号)

2. 《泉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泉政办〔2023〕15号)

3.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

4.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实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泉建规〔2022〕5号)

5. 《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建项目业主责任落实的通知》(泉城建品质办〔2023〕1号)

6.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38号)

7. 《泉州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泉政办规〔2022〕13号)

8. 《泉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泉建综〔2023〕31号)

9. 《泉州市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泉建综〔2023〕56号)

10. 《泉州市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泉建综〔2023〕11号)

11. 《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泉建规〔2022〕2号)、《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的通知》(泉建建〔2023〕17号)

12. 了解各县(市、区)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以上重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二)建筑市场行为

1.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依法招标(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建设手续、工程款支付及支付担保等。

2.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专业承包单位负责人)工作关系、专业工程承发包、劳务分包、材料设备合同、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劳务实名制等。

以上重点检查内容所需查阅清单详见附件2。

(三)工程质量安全

1. 质量安全行为。(1)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履约情况进行管理;是否按要求委托检测等。(2)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是否按规定在岗履职;是否执行“安全日志”制度;是否落实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规定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报验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验收;是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是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是否针对重大风险隐患引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3)重点检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总监、专监)是否按规定在岗履职;是否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是否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是否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危大工程验收组织等。

2. 实体工程质量。(1)重点检查与结构实体有关的主要建材(试件)的质量及检测、钢筋安装、现浇混凝土截面尺寸和外观质量、标准层层高抽测、混凝土强度抽测、见证取样送检等主体结构工程情况。(2)重点检查住宅工程防渗漏节点做法、防水工程质量、混凝土楼板防开裂措施、栏杆(栏板)设置等主要使用功能情况。

3.实体工程安全。(1)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作业环节。(2)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重点场所灭火器配备、临时用房防火、楼层消防水枪配备、动火作业审批以及使用燃气食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4.扬尘点题整治。重点检查施工围挡设置(中心市区在建项目应按要求采取钢结构装配式绿植围挡)、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施工现场出入口洗车装置配备、场内主要道路硬化等情况。

以上重点检查内容详见《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泉州市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四、检查组人员安排

市住建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铭任组长,各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上半年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6个检查组,实行“市县上下联动、县级交互检查”模式,由市住建局6名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开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

1. 检查地区:洛江区、泉港区

2. 检查组成员

组 长:王惠萍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伟锋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科长

李建强 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

成 员:许峰松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谢自强 惠安县质安站助理工程师

联络员:易禹光 市住建局质安科干部

(二)第二组

1. 检查地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2. 检查组成员

组 长:林宇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詹秋冰 市招标造价中心主任

刘绍斌 市住建局质安科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苏 鑫 市质安站工程师

谢静文 鲤城区建设工程安全站工程师

联络员:林 威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干部

(三)第三组

1. 检查地区:丰泽区、市本级

2. 检查组成员

组 长:蔡海鸿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叶 飞 市质安站站长

黄海华 市住建局技术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 阳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蔡金荣 市质安站工程师

蔡丽新 市招标造价中心高级工程师

联络员:唐 军 市住建局质安科干部

(四)第四组

1. 检查地区:鲤城区、石狮市

2. 检查组成员

组 长:徐以宏 市住建局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永宏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黄杰锋 市房屋安全中心主任

成 员:陈竹师 市质安站工程师

杜伟志 丰泽区建筑安全服务中心工程师

联络员:庄清楠 市住建局质安科一级科员

(五)第五组

1. 检查地区:惠安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2. 检查组成员

组 长:郭文森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叶向荣 市住建局质安科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杨铸铭 市质安站工程师

庄柏麒 晋江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工程师

联络员:陈 杰 市住建局质安科干部

(六)第六组

1. 检查地区:南安市、晋江市

2. 检查组成员:

组 长:欧达毅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庄少坚 市住建局技术中心主任

林志峰 市质安站副站长

成 员:王瀚彬 市质安站助理工程师

蔡章鸣 石狮市质安站工程师

联络员:陈铭超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一级科员

以上每组,分别配备工程检测、建筑起重机械、建筑市场等专业专家各1名。

五、检查方式及结果应用

(一)检查方式。采取实地现场检查和查阅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建筑市场行为相关检查文书由带队负责人现场签发,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检查文书依托“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发出;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形,由检查组负责人签发《执法建议书》,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二)结果应用。综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项目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上半年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赋分,并将结果作为2023年度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赋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受检在建工程不得停工待检,并应据实提供相关迎检资料,建筑市场行为重要资料缺失或者拒不提供的,视为涉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列为差异化监管对象。检查过程中,各受检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配合检查组做好原材抽测、实测实量、回弹检测、设备调试等工作,并协助联系属地检测机构配合开展建筑用砂取样及硬化混凝土取芯等工作。

(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受检项目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有关整改情况经属地复核符合要求后,及时书面反馈市住建局对口科室。

(三)检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从简,减少陪同。

附件:1.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表(主管部门)

2. 建筑市场行为资料查阅清单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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