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湖州市住建局关于吴兴盛峰房产中介所经纪机构设立备案的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04:27:46 本文标签:湖州市 吴兴盛 房产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事项的通知》(湖建发[2016]266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事项的补充通知》(湖建发[2018]44号)等相关要求,我局对关于吴兴盛峰房产中介所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截止期为2024年4月9日。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4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处(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楼建设窗口)。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2-2216933 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吴兴盛峰房产中介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

3741593-14204-52-行政审批

来源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4/4/3/art_1229210077_58923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