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要求,省级下达梅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资金共937401元。我局负责统筹分配该专项资金用于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梅州市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3年梅州市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
(联系方式:2258280/ mzszak@163.com)
本文附件下载:
p>2023年梅州市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x来源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587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