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要求,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提升建筑材料使用管理水平,经研究,开展全市2023年冬季在建工地建筑材料设备使用情况现场调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示、督导整改。现通知如下。
一、调查督导内容
(一)建筑结构主要材料规范使用情况,特别是商混、钢筋是否合规、备案。
(二)建筑节能材料规范使用情况,特别是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合规、备案。
(三)施工现场库房材料规范放置情况,特别是冬季易燃材料堆放地点安全防火设施是否完善。
(四)施工升降机规范使用情况,特别是其远程监控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备案。
二、调查督导方式及结果运用
(一)市区164个在建工地实行逐一现场调查,现场填写记录。
(二)各县市区在建工地由所在地县市区住建部门写出属地在建工地材料设备使用情况现场调查报告。对照报告市住建局抽取一个项目,有保障房施工现场的直接选定其中一个保障房项目,抽样核实并现场填写记录。
(三)对调查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施工工地,当场书面提出提示函。现场调查结束10日内,市区进行复查,各县市区由住建部门写出书面整改情况汇报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四)通报调查情况,并将隐患较多施工项目通知质监安全监督部门,建议重点关注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对象、不予推荐参与评优、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资金奖励。
三、调查督导时间及人员
202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检查前一天另行通知。人员由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安监站抽调人员组成,
联系人:韩彦刚 电话:13603182885。
附件:提示函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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