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以及《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城建〔2017〕228号),经审查,拟同意炎陵湘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准予许可(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炎陵湘炎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湘202402250001P。
企业注册登记地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路龙伏村九龙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
企业法定代表人:凌潘艳。
经营类别:瓶装液化石油气。
经营区域:炎陵县。
发证部门名称:株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4年5月27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4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通讯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604办公室(412000)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28686098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来源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40528/i2204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