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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山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21:30:30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山东省 省级 

按照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5月5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信访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546—8327863,邮箱:dyjscsglk@dy.shandong.cn。

一、反馈问题

空气质量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群众对异味问题反应强烈,督查期间接到的信访件中,有33.7%是工业、养殖和生活异味问题。

二、责任单位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巡查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二)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异味治理,转运站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卸料口及站内加装喷淋设施,专人负责喷洒除臭剂;加大站场冲洗力度,每次外运垃圾都要及时冲洗。

四、完成情况

(一)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营业期间保持正常运行,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并填写清洗维护记录。

(二)运行中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作业,站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对设施进行定时冲洗,及时关闭卷帘门并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抑制异味散发。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来源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4/5/17/art_37150_10309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