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如下。
一、负责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规章以及监督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拆使用和专用机动车辆运行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督促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城市公园、园林绿化、供水、市容环境治理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燃气经营、输配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城市燃气门站、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和城镇生活用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含车载运输过程)。
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居住房屋使用、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机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或相关协议约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措施。
六、监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七、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地址:http://jsj.yibin.gov.cn/tzgg/202404/t20240408_1973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