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吕梁做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8:49:20 本文标签:安全隐患 吕梁 城镇 燃气 

各县(市、区)住建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石楼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城函〔2024〕270号)要求,我局组织燃气专家赴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了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现将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至你单位,请高度重视,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5月12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刘彩虹  李春鹏

邮箱:llszjjrqb@163.com

联系电话:0358-3374012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

来源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5/t20240517_1866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