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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06:40:54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 资质证书 宜昌 

各县市区住建局、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厅头〔2024〕193号),有序推进宜昌市建筑行业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详见省住建厅发布的《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

二、工作流程。企业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换证申请,填写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申请表完整信息,并提交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中央在鄂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省工商注册的企业向省住建厅提出换证申请。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报省住建厅。

三、实施步骤。2024年1月26日起,建筑业企业可提交换证申请。2024年2月2日起,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可提交换证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来源地址:http://zj.yichang.gov.cn/content-52145-9839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