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湖北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建罚字〔2024〕第16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北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91420683788195316F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李辽原 | |
违法事实 | 湖北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国投源墅B区地块一项目的分包单位,在不具备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情况下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混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合同中全部的商品混凝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处100000元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29307.64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403/t20240322_35827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