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9号
近期,我厅对《关于责令鸡齐齐哈尔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3〕2570号)通知责令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最终核查。复核发现,有311家企业在整改时限内未完成整改,仍存在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问题。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公示期满我厅将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逾期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发送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书。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53651102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4日
来源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4/202402/c00_317077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