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2023年“阳光社区·美丽家园”评定结果,全区共有114个小区符合“阳光社区•美丽家园”示范小区创建标准。
此次评选对象为全区已建成入住且建设规模200户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围绕小区党建引领、管理工作机制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和公共服务五大方面、二十三个小项、七十个评分指标进行评审,经过各县(市、区)自评申报、各市审核推荐和评审组现场复核等阶段产生评定结果。
据了解,为更好地发挥保障性住房小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自2020 年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区规模以上保障性住房小区全面启动“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持续完善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租房小区管理服务水平,打造硬件好、服务优的公租房小区,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胡田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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