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住建部门,市建管处,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机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23年建筑业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资质动态检查。经检查,合格企业12家,不合格企业17家,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三个月。
11月中旬,我局组织了对17家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的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企业14家,不合格企业3家。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不合格企业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等相关业务,并通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限制其投标资格,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附件:2023年建筑业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资质动态检查整改情况汇总
2023年11月30日
来源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5033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