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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5:13:23 本文标签:厦门市 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建消〔202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水平,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技术指导,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消防审验工作情况明确的建设工程,在完成涉及消防的施工图纸施工及消防查验合格后,可向厦门市建设局申请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请。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愿申请开展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技术服务不作为申请消防验收的前置条件。

(二)规范服务。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由厦门市建设局组织,为免费服务,不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

(三)及时反馈。厦门市建设局参照正式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技术标准开展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

(四)全面整改。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结合反馈的问题,但不限于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整改到位。

三、服务流程

(一)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提供的业务指导端口自愿向厦门市建设局申请开展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并提交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备查。

(二)开展服务。对符合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申请条件的,厦门市建设局在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参照正式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现场模拟评定,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原则上同一个建设工程只提供一次服务。

(三)组织整改。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结合技术服务反馈的问题,但不限于反馈的问题,对重复性、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整改到位,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可及时与厦门市建设局沟通联络。

四、其他

(一)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执行抽样查看,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反馈的问题,仅作为指导建设单位全面整改排查的技术参考,不作为项目正式消防验收的问题清单。项目正式验收时,厦门市建设局将按照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和程序重新抽查检查。

(二)厦门市建设局在开展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时发现申请材料严重失实的,1年内不再受理同一建设单位的提前技术服务申请。

(三)近阶段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且按规定需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以及经厦门市建设局批准的其他重要工程,纳入提前技术服务范围。

其中,大型工程应在申请提前技术服务60天内、中型工程应在申请提前技术服务40天内、小型工程应在申请提前技术服务20天内申报正式消防验收,未按要求申报正式消防验收的,厦门市建设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申报项目开展进一步核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同时,厦门市建设局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进行实时调整。

(四)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提前技术服务措施。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郭铭火 联系方式:1885059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