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晋建规字〔2022〕12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贵单位推送的已颁发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核查、复查工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查有明确时限要求,贵局推送我单位的企业名单和项目信息繁多,我部门在提取推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新增名单存在延迟和遗漏现象;
2.企业在取得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证书后,未及时进行批后核查;
3.推送清单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电话存在打不通、联系不到的现象。
针对核查工作中实际存在问题,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建议,
请贵单位予以协助配合:
1.明确一名具体承办人与我局对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相关事宜,于2023年9月13日前将具体承办人信息报我局(附件)。建立定期推送机制,在实时推送的同时,每月30号前将本年度累计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名单推送至我局房产科。
2.在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流程中明确企业在取得电子资质证书后,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建部门主动进行核查;
3.在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过程中预留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并核实企业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时,应规范企业名称,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建房字〔2011〕248号)文件要求中“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名称应当标明行业特征,冠有“房地产开发”、“置业”、“置地”、“地产”、“房产”等字样;
5.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应为首次审批部门批准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时间。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批后核查联系人名单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批后核查联系人名单
姓名 | 部门及职务 | 手机 | 办公电话 | 邮箱地址 |
来源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1/t20240112_1834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