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23〕24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2023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
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
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柳安委办〔2023〕64号),结合我局《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柳州市建筑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和《柳州市建筑劳务企业诚信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中旬开展柳州市2023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含劳务企业,下同)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30日。
二、检查方式和范围
本次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抽取有关专家成立检查小组并具体实施,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检查范围为柳州市区范围内有在建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通过柳州市平安工地监管系统,结合各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随机抽查,每个企业抽查一个项目。本次评价的结果将纳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的内容。
三、检查要求及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从企业的现场管理行为、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评价指标按照《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指标的通知》(桂建质安管〔2023〕28号)、《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监理企业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的通知》(桂建质安管〔2023〕29号)和《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劳务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建规〔2022〕7号)执行,相关评价表格可登陆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和我局网站(zjj.liuzhou.gov.cn)查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本单位的在建工程一览表(附件1)发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督查科邮箱lzzjcdck@163.com。如发现企业有少报、漏报在建工程的,将重点从少报、漏报的工程中抽取检查项目。
(二)检查组提前一天通知企业实施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时,受检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取样员、资料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劳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均应到现场。
(三)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认真落实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并将整改要求和结果整理归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所有人员在检查前需签订《廉洁承诺书》(附件2)。
附件:1.在建工程一览表
2.廉洁承诺书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
在建工程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劳务企业 | 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 | 进度描述 | 本企业项目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廉洁承诺书
本人受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参加柳州市2023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保证检查公平、公正、客观,本人承诺在检查过程中不索取、不接受任何商业贿赂(包括货币和有价证券),如有违反,愿意按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日期: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本人留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jw_gzdt/t19700101_33902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