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建管、安全、执法、质监、法规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各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工作,要求各建筑企业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与人社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建筑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大对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检查力度,与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同步进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及时处置,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农民工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构建完善的农民工用工规范化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对各项拖欠违规事件严格处理,将拖欠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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