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培训专家的通知》(闽建人〔2024〕19号)要求,现向全市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企业等征集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培训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工程技术发展动向;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行业工程技术相关工作经验;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主要参与不少于3项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标准制定或课题研究;2.主持或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3项大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或监理等技术服务工作;3.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
(五)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六)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上述条件限制,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二、报送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培训专家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推荐盖章后,于6月7日前将申报表、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报送至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思明区美湖路9号之一2楼),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含Word格式的专家申报表、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由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将材料汇总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后将拟推荐的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报表、汇总表报送省住建厅人事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惠贞、苏玮玮,联系电话:0592-2200289、0592-2917780。
邮 箱:xmjsjy01@163.com。
报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9号之一2楼。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培训专家的通知》(闽建人〔2024〕19号)
2. 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培训专家申报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2024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5/t20240522_28482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