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48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部署,我局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了65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我局通过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了企业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并结合安全监督、市场监管和社保清单等情况进行核查。本次核查安许证人员配备合格的企业18家,不合格企业47家(详见附件)。
二、整改要求
1.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不合格企业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期限到2024年1月19日,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2.不合格企业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认真细致开展整改,完善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3.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报送的整改材料,由市建管处进行复查,符合标准的予以书面确认。限期内未报送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视为核查不合格,将由发证机关依法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4.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此次动态核查中不合格企业的监管,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于限定时间内提交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
附件: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安许证人员配备情况动态核查结果一览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s://cxjsj.fy.gov.cn/content/detail/65322f30886688ee608b45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