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住建职〔2023〕4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州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3年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凉山州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全州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
在州内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受理。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本人写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附身份证、学历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业绩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报人单位初审。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测评结果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测评同意票总数超过二分之一的,方可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个人从任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单位意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中填写,并加盖公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申报人单位将公示结果填入单位意见栏。
(三)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各县(市)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审核并签注主管部门意见;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审核并签注人社部门意见。州属企事业单位直接由主管部门签注审核意见。
各县(市)住建局负责将辖区内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材料集中汇总并签注意见后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设立建设工程初级职称委员会的县(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初级职称,可委托凉山州建设工程中级职称委员会代评,由送审单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合格后,出具委托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统一报送至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审结束后,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出文、办理电子职称证书。
(四)评审和公示。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受理,中级职称报人社局复核后组织评审。申报中级职称须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基本条件”第十九条规定的范围执行。答辩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届时将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通知。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初级职称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文件并统一办理电子职称证书;中级职称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文件并统一办理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将其装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三)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初始学历证、最高学历证及最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营业执照、任现职称资格证、全国注册类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四)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系破格晋升还应有单位的破格晋升推荐材料(一式一份)。
(五)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一式一份)。
(六)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四个年度2019至2022年度,一式一份)。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七)公需科目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八)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申报中级职称提供,一式一份)。
(十)事业人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非参公事业人员的证明(一式一份)。
(十一)《2023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由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并上报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证件须将原件与复印件(须加盖审查单位鲜章)一并送审,审原件收复印件。
计算相关资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鲜章,复印件须经原件审核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要求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行文通知后办理相关证书,未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不退还,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销毁。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公示样式、职称申报花名册、评审材料目录等请到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lsz.gov.cn/、凉山建管QQ群(群号298741711)下载。
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人员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的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用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八、报送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过时不予受理。
九、报送地点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2楼204室),联系电话:0834-3223567。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 公示式样
4.《评审材料目录》
5. 2023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
附件5.2023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xlsx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完整版).pdf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
本文原文地址:http://zjj.lsz.gov.cn/xxgk/fdzdgknr_31168/gsgg_111/gstg/202309/t20230904_253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