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住建局按照《关于开展住宅小区土地出让条件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牵头对全县范围内住宅小区的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用房、人防工程、周边道路、绿化和其他应配套设施的配建情况、产权归属及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
全面梳理,完成登记。县资规局全面梳理土地出让档案资料,对全县出让住宅项目进行统计。经过梳理,共统计出126个开发小区,将每个小区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情况进行详细归类,做好各项登记。
联合推进,明确责任。县住建局联合教育、民政、资规、城管、人防及属地政府召开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核查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分别对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人防工程、配建情况进行核实,补充未约定已配建的配套设施数量,核查核实具体使用情况。
最终核实,分类汇总。经汇总核实,怀宁县城区住宅出让合同约定和未约定已配建幼儿园共18所,其中4所正在建设,未投入使用,其余14所均投入使用,2所幼儿园产权移交给当地政府,其余16所均未移交;养老服务用房共26个,均未投入使用和移交;社区服务用房共16个,均未投入使用和移交;物业用房共110个,均投入使用,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人防工程41处,7处投入使用,13处管理维护权已移交,8处正在建设或未建设;周边道路、绿化均已配建,10个小区管理维护权未移交。
住宅小区土地出让条件核查工作的开展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界定、建立健全有效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撰稿:王博文;核稿:张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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