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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住建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1:01:14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系统安全 凉山州 

凉住建发〔2024〕32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西昌市建筑工程事务中心、房地产事务中心,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凉山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凉山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力争到2026年底,全州住建领域相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凉山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强风险研判,常态化针对性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坚持动态清零。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督导省级挂牌督办典型隐患问题销号摘牌。总结固化排查整治经验,贯彻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

2.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全州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2024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持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开展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提升用气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3.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专班推进和月通报制度,做好《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宣贯,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全面推进所有隐患房屋核查整治,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着力防范化解房屋安全重大风险,2025 年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

4.加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 C、D 级危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贯力度,推动办法有效落地执行。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围绕装饰装修、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设施及通道等方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开展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体检和设计回访。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公共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对校舍、医疗机构、文旅设施、体育和展览场馆、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等大跨度空间结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时排查消除结构安全隐患。督促设计单位加强安全性、适用性和设计质量等问题调查,提升服务水平。

(三)夯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基础

6.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施工安全形势风险研判,强化预防预控措施。2024 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应用,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数字化分析和智慧化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评价及管控,督促项目各方主体对隐患问题严格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理,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销号流程,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7.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和监理日志制度。严格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项目监理日志检查,督促监理巡查履职,落实隐患问题整治。

8.开展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坚持“两场联动”,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拳整治违法发包、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点乱象。持续强化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和建筑工人职业病防治。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9.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推动建设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综合管廊等重点领域的运行监测平台,健全地下管线数字智能智慧运行体系,逐步实现设施的精细化监管,提升城市综合运载能力。

10.加强城市运行统筹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基础设施运行巡查维护,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供水能力应急保障,抓好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开展老化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实施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推进排水防涝国债项目建设,做好汛期城市防涝应对工作。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城市公厕等日常运维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11.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落实《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加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商业广场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沿街道路、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户外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以及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隐患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12.开展消防审验手续专项治理。根据上级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框架,结合实际申请建立我州工作协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完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1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按照新出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服务、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查验服务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严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违规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多措并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4.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企业、项目层面《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宣贯落实,将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一线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15.加强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曝光警示、线上巡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执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督促各有关部门有效解决安全监督人员离岗借用问题,确保监督机构人员正常履职。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加强对区(市、县)监督机构指导,开展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督履职能力素质。

1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诚信扣分,对存在严重现实危险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暗访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17.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应用“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工程项目监管基础数据库,督促项目积极运用,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数字化分析、智慧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责任传导、落实整治资金,扎实推动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落地实施,持续深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

(三)加强督导帮扶。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深入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帮扶,要实行差异化监管,主动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监督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积极主动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 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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