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规定,开展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主管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3、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前完成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的工作。为响应广东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根据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综合考虑国家和省关于污水处理费最低标准要求,以及污水处理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因素,拟定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
单位:元/m3
序号 | 分类类别 | 现行收费标准 | 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 | ||
方案一 | 方案二 | 方案三 | |||
1 | 居民生活用水 | 0.85 | 0.95 | 1.44 | 1.15 |
2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1.20 | 1.40 | 2.12 | 1.70 |
3 | 特种用水 | 1.25 | 1.65 | 2.49 | 1.99 |
综合平均数 | 1.08 | 1.25 | 1.89 | 1.51 |
综合考虑执行方案一。
二、公示期限
共7个日历日。
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具体形式
如您对本项目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实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主管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中兴五路126号
邮编:516200
联系人:黄亮
电话:0752-5531905
人工接听时间段为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电子邮箱:dywzjj@dayawan.gov.cn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广场9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7376651-521
人工接听时间段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电子邮箱:cdd@giecc.com.cn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来源地址:http://zjj.huizhou.gov.cn/zwgk/xqdt/content/post_5279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