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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关于对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拟调整专家库成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8 05:51:46 本文标签:德州市 专家库 全市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我省、市法规规章规定和德建通〔2020〕10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工作实际,我局拟于近期调整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前期,经专家个人自愿申报、县市区审核、市级复审,确定了拟调整的专家库成员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34-2239650,通讯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长河大道18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253000。

附件: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拟调整公示名单.doc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