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建城〔2020〕68 号)、《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要求,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镇街推荐、技术服务单位初核,市级联合协调牵头部门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按照相关创建标准,认定8个社区为中山市2023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异议须提供真实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我局收到书面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重新审核。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杰华,0760-88238313,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1号)
附件:
2023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 | |||
序号 | 区域 | 社区名称 | 评审结果 |
1 | 小榄镇 | 同茂社区 | 通过 |
2 | 火炬开发区 | 海滨社区 | 通过 |
3 | 西区街道 | 隆平社区 | 通过 |
4 | 港口镇 | 西街社区 | 通过 |
5 | 南头镇 | 滘心社区 | 通过 |
6 | 大涌镇 | 全禄社区 | 通过 |
7 | 大涌镇 | 南文社区 | 通过 |
8 | 大涌镇 | 石井社区 | 通过 |
来源地址:http://jsj.zs.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2355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