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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我市建设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0:44:45 本文标签:厦门市 建设 行业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要求以及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4〕13号)、我局《厦门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厦建规〔2023〕1号-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职责。通过落实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步骤”(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四个环节”(教育培训、作业审批、施工作业、应急救援),“五个全部”(有限空间全部标识、危险作业全部审批、作业合同全部报备、作业人员全部培训、防护设备全部配齐)等要求,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发生,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2023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熟悉整治范围和要求,全面摸排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三、整治范围及职责分工

(一)整治范围

对涉及到的坑、沟、槽、池、井、管、罐、箱、炉、室、仓(斗)、塔(釜)等有限空间是否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地下暗挖、综合管廊、地下管道等,涉及有限空间内容见附件1。

(二)职责分工

1.各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所监管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市质安站负责所监管的房建市政工程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强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强化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四、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各相关单位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确保台账中的有限空间数量、作业危险因素等全面、准确。

(二)健全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应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防护装备管理、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安全培训,对监护人员、作业审批人、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有限空间作业承发包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现场监督。

(三)强化有限空间日常监管。各相关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有多个有限空间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设置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防止相关人员未经审批进入。监护人员负责在作业前解除物理隔离措施。鼓励采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四)配齐安全防护救援设备。救援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因素的特点,按照标准规定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者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监护人员负责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五)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一是各相关单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分级审批要求。对于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审批。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作业单位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各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六)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七)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八)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进行评估。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阻止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

1.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2.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努力营造全行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氛围。

(二)全面摸排,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2月29日前)

1.全面调查摸底。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辖区有限空间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对标自查自改。各相关单位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

3.健全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4.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涉有限空间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5.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6.深化“双重预防”机制运用。各相关单位要以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

7.加强应急管理。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监督指导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督促相关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4年12月)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将本辖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附件1、附件2)及新增(减)有限空间情况(附件3)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处。

附件:1.2024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

2.2024年厦门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3.2024年新增(减)有限空间情况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下载

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2/t20240222_28229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