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项目建设施工黄金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科学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代建责任。代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带头示范表率作用,争当重点项目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二、强化工期管控。各代建单位要健全完善工期管控机制,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规模、技术特点、作业条件、施工环境和投用等因素,科学制定项目建设工期目标计划,督促参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加大资源投入,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促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建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在筑牢质量安全前提下,强化投资与进度。对工程进度滞后的,各代建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分析滞后原因,制定纠偏措施,并及时报备项目责任单位。
四、纳入信用记录。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项目进度统筹协调,对进度、投资滞后的项目应及时督促参建单位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酌情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情况对工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差的记录信用监管。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