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滁州市明光徽明商砼有限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生产物料、固废露天堆放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滁州市明光徽明商砼有限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生产物料、固废露天堆放等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重点措施
(1)露天堆放的砂、石等生产物料全部进料仓。露天堆放的固废及时转运。(2)每天安排清扫路面和洒水降尘,落实常态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3)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闭环,指导企业建立问题预防长效机制。
四、目标任务
解决商砼公司生产物料和固废露天堆放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体制。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露天堆放砂、石等生产物料已分类进入料仓堆放,露天堆放的固废物料已送入废料仓并定期清运,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环保标准,避免了在存放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
2、在场区重新建立排水系统,每天安排专人清扫路面和洒水降尘,清扫污水全部循环到沉淀池,确保场区路面清洁无尘,落实常态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企业对照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对标达标,已对过去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企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立问题预防长效机制,包括监督、检查制度以及生产工序各环节环境治理具体措施等,并在场区建立废渣过滤处理、雨污分流系统,投资约200万元,把混凝土的废水、废渣通过滤布等介质,将固体物质分离出来,从而实现了过滤的目的,过滤后的水是清水,固体颗粒可以当混凝土骨料再利用,实现了环保、废料再利用的双重作用。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监督电话: 0551-62871584 ;
电子邮箱: zjtzac123@163.com 。
2023年9月11日
来源地址:https://zfcxjsj.chuzhou.gov.cn/xxfb/tzgg/tzgg/1104329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