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
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申诉材料中的图纸需经相关图纸审查机构盖章认可。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本公示仅为 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30-3191374;联系地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附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20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资质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五冶集团泸州建设有限公司 | 新办核定 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不分等级 | 不同意: 1.机械设备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2.技术负责人季小龙工作经历存疑,且未达到担任技术负责人资格; 3.混凝土试验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4.未上传实验室负责人相关资料; 5、中级职称人员许强证书存疑。 | |
2 | 四川迅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增项申请 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 | 不同意:技术负责人业绩存疑。 | |
3 | 四川环球朗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质注销 总承包公路工程三级 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