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相关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2024年3月27日市质监站对三山经开区大福路等六条市政道路EPC工程开展了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检查。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道路平、侧石挺、排水畅”的品质提升要求,市质监站监督参加验收的五方责任主体对道路外观、实体质量、内业资料以及海绵相关设施进行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并报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同时要求,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消除质量通病,推进市政工程品质提升,争创优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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