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保中心)、市场监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强化溯源治理,着力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出台了《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住宅)》(EF-2024-057002)《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商业、办公及其他)》(EF-2024-057003),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地积极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范本,做好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工作。本合同范本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EF-2014-057002)同时废止。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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