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住建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要求,健全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发挥各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19号),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一体推进,持续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456.38万平米,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100%。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年度新开工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全部工程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继续呈现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绿色建筑审查把关,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相关规定,从项目立项、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划拨、规划审查、专项资金落实、图纸审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环节,全面加强对绿色建筑的审查把关,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哪些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设计建造?
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确定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城市新建区、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等“四类”建筑全部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东胜区、康巴什区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所有新建超高层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鄂尔多斯市发展绿色建筑有补贴政策吗?
1.对于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工程减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10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7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50%。
2.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在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等奖励项目时享受加分政策。
3.市财政2023-2025年每年安排800万元,对2022年后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星级绿色建筑10万元,二星级绿色建筑20万元,三星级绿色建筑50万元。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使用信贷资金贷款购买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优先投放绿色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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