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变更行为,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王开欣
联系电话:0830-311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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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来源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2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