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技术优势,经研究决定,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拟建立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工程专家库专家入库,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8日
二、专家库专业设置:
(一)初步设计相关专业: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等各专业。
(二)工程质量相关专业:拟设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人防工程、通信及信号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隧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地下管线管廊工程、地下暗挖与掘进工程、建筑材料与构件、环境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专业。各相关专业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消防工程专业。
(三)工程安全相关专业:拟设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含施工机具)、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文明施工、消防、应急抢险及救援。
其中房屋安全相关专业:拟设地基与基础、建筑结构、工程测量与监测。
(四)既有建筑: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工程(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
(五)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既有房屋安全行业领域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写及相关课题研究,参与编写成果及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审、验收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既有房屋安全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及评审、验收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和既有房屋质量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四)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既有房屋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五)参与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工作;
(六)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邀请或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能够独立、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本行业或本专业具有一定的威望和知名度;
3、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标准;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承担专家相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行业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能够胜任咨询、评审、事故调查等工作;
5、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咨询、评审等推动建设工程整体水平提升和技术进步工作;
6、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平台开展在线评价论证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凡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造价管理、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检测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服务机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有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相关专业一级执业注册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不低于10年;
3、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二级以上建筑企业担任过总工程师等重要技术职务,荣获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参与过编制国家级省级工程类标准规范,参与过国家或省级行业课题研究人员优先。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或涉及登高、攀登工作的,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五、申报要求及其他:
(一)申请推荐。采取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主要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及科室和呼市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市有关部门、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自荐主要通过公告方式,由个人根据自己业务专业,对照条件自我报名;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核实填报信息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离退休人员可由原单位或社会组织推荐;无单位人员可由社会组织或行业协会推荐。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和扫描件:
1、《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
3、符合专业要求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4、职称证书;
5、执业资格证书;
6、学术或学术奖励及专业技术工作成果等;
7、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8、专家保密承诺书。
扫描件应足够清晰并保留原件色彩,扫描件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hmzfx2023@163.com。申报人必须按附件表格填写《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不受理其他版本申请表。
(二)审核。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入库。申请人符合入库条件的,加入专家库,入库专家请将复印件报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留存。专家库每年向社会公开征集,审核合格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入库的,我单位将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
(五)出库。原则上我单位每年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查,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取消专家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有关情况:
1、在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无正当理由,接受邀请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或找他人替代;
3、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工作;
4、不再符合专家库专家要求条件;
5、由本人提出不再担任专家。
(六)本次公开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1月18日。对此后申请入库的专家,我单位将定期开展审核入库相关工作。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
(二)申报专家时,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熟悉的专业同时申报,审查合格后入库;
(三)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及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汇总表无需打印,填写完成后同申请表扫描件、专家保密承诺书扫描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将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送至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402室;申请表与汇总表申请专业需一致。
(四)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组织对各旗、县、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五)申报专家报送资料文件名统一格式:例:姓名(初步设计)、姓名(工程质量)、姓名(工程安全)、姓名(既有建筑)、姓名(工程造价)、姓名(工程质量+既有建筑)等,压缩包发送至邮箱。
材料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402室
联系人:王海、强莉平
联系电话:0471-5157163、5157741
附件:
1、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3、专家保密承诺书。
来源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312/t20231218_1634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