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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8 07:10:43 本文标签:咸宁市 中标 项目 采购 服务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于2024年3月1日就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BYHX-FZC2024SH-002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名称: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

供应商名称: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66号

中标价格:存款利率执行投标截止日期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加10个BP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

服务范围:纳入本次招标的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5亿元,存放年限为三年定期。按“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具体资金额度分配分3个采购包,各选择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采购人存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

包名称: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采购项目第2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37号

中标价格:存款利率执行投标截止日期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加10个BP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

服务范围:纳入本次招标的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5亿元,存放年限为三年定期。按“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具体资金额度分配分3个采购包,各选择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采购人存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

包名称: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采购项目第3包

供应商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68号

中标价格:存款利率执行投标截止日期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加10个BP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2024-2026年度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存银行服务

服务范围:纳入本次招标的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5亿元,存放年限为三年定期。按“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具体资金额度分配分3个采购包,各选择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采购人存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

四、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石教骏、徐光英、吕宙、李传铎、张达翔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3月1日

2、评审地点: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各包中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各包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2024年2月8日

2.采购预算:人民币0万元

3.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4.无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采购项目,未中标人可在质疑期内联系项目联系人获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0715-8131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0715-8909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孙女士

联系方式:13907240958

来源地址:http://zjj.xianning.gov.cn/xwdt/tzgg/202403/t20240304_34952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