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厅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名制考勤要求
(一)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完成实名制考勤设备安装和进行日常考勤。
(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人员信息统一由施工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对信息做好日常维护。
(三)各区县要确保辖区内在建项目日更新率达到95%,项目经理到岗率达到80%,总监到岗率达到70%。
(四)对于应接未接和考勤不达标的项目将实施信用惩戒,按照相关标准对企业进行扣分。
二、数据传输途径
(一)2023年3月27日之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现场考勤数据由第三方软件公司负责采集并推送至湖州市智慧监管信息化综合平台(湖州市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再由智慧平台统一推送至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系统,实名制数据对接相关要求请参考附件1。
(二)2023年3月27日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现场考勤数据由各在建项目考勤设备直连至湖州市智慧监管信息化综合平台(湖州市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再由智慧平台统一推送至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系统,实名制数据对接相关要求请参考附件2-6。设备厂商信息及注册流程请参考附件7,实名制经销商信息及登记流程请参考附件8。
三、咨询与投诉电话
实名制设备对接或系统考勤技术咨询电话:方工 0571-88271102;王工 0571-88219585;QQ:2545163768,相关政策咨询电话:2280216,投诉举报电话:2032256;2280216;2598168。
附件:
1.湖州实名制数据接口说明1.0版
2.湖州市实名制管理日常维护操作--项目端1.0版
3.湖州市建筑工人保障在线数据对接协议1.0版
4.湖州市建筑工人保障在线使用说明书-项目端1.0版
5.浙江省实名制物联设备对接标准
6.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使用说明书-项目端PC版
7.设备厂商信息及注册流程1.0版
8.实名制服务商信息及登记流程1.0版
9.建筑工人保障在线操作常见问题处理1.0版
相关附件下载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
3636863-14183-52-建筑管理
本文原文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3/9/1/art_1229210072_58922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