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坚持科技创新驱动,聚力工程品质提升,推动新时代好房子建设,鼓励建筑企业通过总结先进适用施工方法,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激励,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申报类别
(一)申报主体
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参评工法依托工程项目在淄博市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均可申报市级工法。申报主体信用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类别
市级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园林绿化工程类、专业工程类等类别,涵盖技术质量、施工安全两个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 已公布为企业工法;
(二)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技术质量效果明显、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三)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及创新、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四)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国家级、省、市级工法雷同;
(五)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六)不得采用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或使用已列入国家、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目录的技术、产品。
三、申报推荐数量
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建筑业企业2023年度在省内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择优推荐省级工法的申报数量要求如下:
(一)产值在20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10项;
(二)产值在100亿元至200亿元的不超过8项;
(三)产值在50亿元至100亿元的不超过4项;
(四)产值在50亿元以下的不超过2项;
(五)市内建筑业企业在省外建筑业产值每超10亿元增加1项,最多不超过3项;
(六)工法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政府奖励或登记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可破格申报,不受数量限制。
四、申报资料
(一)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附件1);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六)建筑业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
(七)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5张)和必要的图示,提倡增加视频资料;
(八)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2024年5月31日前6个月内);
(九)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优选项);
(十)建筑业企业总工程师、首席质量官(技术质量方向工法)或安全总监推荐意见(施工安全方向工法);
(十一)联合体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十二)涉及他方知识产权的无争议声明书;
(十三)主要完成人社保证明(近一年)。
五、申报流程
请各建筑企业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和《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报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专业工程类涉及水利、交通工程的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价推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从市级工法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申报的企业工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为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并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的申报流程和推荐数量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度省级工法。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和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研究,认真做好本年度市级工法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主体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剽窃作假等欺骗手段申报市级工法的,在评价中一经发现,取消年内参评资格,予以全市通报,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市级工法。
(三)市级工法申报、评价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各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审,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的,取消市级优秀工法评审专家资格。
(四)对公布并上报省级工法的年度市级工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给予信用激励,鼓励支持企业和人员开发先进适用工法。
房屋建筑工程类工法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张军,电话:2300875,邮箱:zb2300875@163.com。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工法联系人:市住建局城建科 孙庆,电话:2302503,邮箱: zjjcjk@zb.shandong.cn。
园林绿化工程类工法联系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牛慧,电话:2170522 ,邮箱:sgyzxylk@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2.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类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
□园林绿化工程类
□专业工程类
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工法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填 写 说 明
1.“申报单位”栏:应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2.“类别、方向、具体应用”栏:每项工法应按顺序单项选择分类、主要方向(技术质量、施工安全)和具体应用,在应用前划“√”。“具体应用”选择其他项时应在横线处注明应用内容。
3.“主要完成单位”栏:填写内容应与“申报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的单位一致。
4.“联系人”:指牵头申报单位联系人。
5.“主要完成人”栏:由1家企业申报,最多填写5人;2家单位联合申报(建筑业企业应为第一完成单位),最多填写7人。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度顺序先后署名,其中第一完成人应为建筑业企业人员,个人社保应与申报主体一致。申报技术质量方向的工法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2人从事一线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申报施工安全方向的工法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3人从事一线安全管理工作。
6.超过5年有效期的省级工法需重新申报,其关键技术应有所创新,具有较高先进性、推广应用价值。
7.“工法应用工程情况”栏:需经过2项及以上省内工程实践应用,对于省内建筑业企业在省外施工项目可计入1项。
8.工法关键技术涉及有关专利的,应注明专利号、专利权人、授权日期、发明人。
9.“开竣工时间”是指该工法应用的工程实际开工(开工报告)和完成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之外的其他工程)的时间。
申报单位承诺书 | ||||||
我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信用信息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此次市级工法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要件齐备,知识产权清晰且主要完成人经我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如有虚假,我们愿接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特此承诺! 主申报单位(公章) 联合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工法名称 | ||||||
类别 | 方向 | 具体应用 | ||||
£房屋建筑 工程类 £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类 £园林绿化 工程类 £专业工程类 | £技术质量 | £地基基础及地基处理 £结构 £装饰与屋面 £水电与智能 £消防 £园林 £智慧建造 £工业安装 £水利 £交通 £轨道交通 £其他(应注明) | ||||
£施工安全 | £安全综合管理£文明施工 £模板支架、脚手架£基坑工程 £高处作业 £施工用电 £起重机械与吊装工程 £智慧工地 £施工机具 £现场防火 £扬尘防治 £其他(应注明) | |||||
主要 完成 单位 | 主申报单位名称 | |||||
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资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合申报单位名称 | ||||||
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资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 完成人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应用 工程 情况 | 工程名称1 |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所在市 | |||||
工程名称2 |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所在市 | |||||
工程名称3 |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所在市 | |||||
工法关键技术 名称与审定 时间 | ||||||
关键技术获科技成果奖励情况 | ||||||
工法关键技术获专利号、专利权人 | ||||||
工法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情况 | ||||||
原工法名称、完成单位、国家或省级工法批准文号及工法编号(重新申报的填写) |
附件2
淄博市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工法名称 | 工法 类别 | 工法 方向 | 具体应用 | 完成单位 | 主要 完成人员 | 企业 注册地 | 2023年企业建筑业总产值 | 工法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政府奖励或登记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 | 信用 核实 结果 | 推荐意见 |
1 | 1.省内建筑业总产值:X亿元 2.省内企业在省外建筑业总产值:X亿元 | ||||||||||
… |
注:1.按照房屋建筑工程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园林绿化工程类、专业工程类进行填报,并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提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推荐意见和本表;
2.工法名称应填写完整规范,申报主体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在信用中国查询,填写格式为“申报主体和个人,纳入或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完成单位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主要完成人员信息应与申报书保持一致且个人社保应与申报主体一致;
3.2023年企业建筑业总产值一栏,填写数值精确到后2位;
4.工法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政府奖励或登记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栏,“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政府奖励”指政府奖励,登记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
来源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02.2911/doc_6641b5015fd8f7e3b87156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