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举报渠道,现将市区两级住建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现存在下列问题可拨打相关部门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一)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使用不到位的;
(三)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四)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或长期不在岗履职的;
(五)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六)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拒不整改的;
(七)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八)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