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西双版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补录项目中标银行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银保监局转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文件的通知》(云建房〔2022〕25号)要求,2024年5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和中国银保监会西双版纳监管分局,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补录的西双版纳州范围内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下属分支机构。服务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
此次补录后,西双版纳州范围内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沧江新区小微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下属分支机构。
请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来源地址:https://www.xsbn.gov.cn/zjj/55533.news.detail.dhtml?news_id=29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