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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中心城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6-10 13:57:44 本文标签:资阳市 中心 城区 

为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益,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安居,近期我市中心城区将开展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12号),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为腾退房源,房源分布情况为:

(一)资阳市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管理的二环路B段幸福家园公租房、花果山公租房、天台山公租房、粮业路公租房、陈家湾天和人家公租房、多弗诚园公租房。

(二)雁江区东升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沱东新区雷音花园公租房、泥河风光公租房、朝阳花园公租房、长寿村公租房、拱城村公租房、黄泥河公租房、甘家坪公租房、钢管厂公租房。具体配租房源情况以选房时公布的房源为准。

(三)资阳高新产业促进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民生佳苑一期公租房。

二、申请条件

(一)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申请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以下)、低收入家庭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下)、最低收入家庭标准(城镇低保)之一;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或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以购车发票或市场价格为准,下同);

5.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在申请地城区居住满1年及1年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标准,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一的可不具备该项条件);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持有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户口或居住证;

4.与申请地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在申请地城区的用工主体,下同)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有效合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申请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标准,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

2.申请人户口为非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户口(属农民工的,应当具备农业户口),持有居住证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与申请地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有效合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农民工的,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正在享受中心城区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可按程序申请此次实物配租。

三、申请审核流程

(一)受理、初审。申请人向社区(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社区(村)居委会就申请人家庭人员、收入、车辆、住房状况及其他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验、初审,并将家庭成员信息录入“四川省住房保障管理平台(下称蜀安居平台),http://zfbz.scjs.net.cn:8080/shengting/#/user/login”。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社区(村)居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社区(村)居委会在其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同时将申请家庭信息通过“四川省住房保障管理平台(蜀安居平台)”提交到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二)复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核实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居委会应当通知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其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时将申请家庭信息通过“蜀安居平台”提交到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审核。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再次审核,对经审核、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在社区(村)居委会办公地点、报纸、官方网站及移动媒体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此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在“蜀安居平台”审核登记为配租对象。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止。

五、具体配租方案另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家庭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市级(含市级)劳动模范、军人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军队文职人员、残疾(1、2级残疾的人员)、退役(现役)军人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公共管理服务人员(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等)、城镇困难职工、福利院已成年的孤残儿之一的,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二)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当地出售、赠与、受赠、自行委托拍卖过或离婚析产的房产计入家庭自有房产面积。个人申请的,需为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总年限不超过3年,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等公共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四)咨询电话

资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28—26639183

雁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028—26227378

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028—26245950

临空经济区建设局:028—26080153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

来源地址:http://sjsj.ziyang.gov.cn/contents/44/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