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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海省高原农牧区现代化农房建设标准》等三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9:49:57 本文标签:地方标准 青海省 现代化 

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青市监函〔2023〕144号)文,拟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高原农牧区现代化农房建设标准》《高原地区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技术标准》《青海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三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于公示截止日期前报省工程建设标准服务中心。

意见反馈邮箱:qhsbzzx@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02457

联系人:马国强

附件:1.青海省高原农牧区现代化农房建设标准.pdf

2.高原地区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技术标准.pdf

3.青海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pdf

4.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来源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8/54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