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87号)有关规定,开展本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本公司特做如下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9PhRnH3kJ470rtQl-evuw?pwd=e68e
提取码:e68e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所在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关心该项目的公众、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关心该项目的公众如有疑问或需了解详细内容均可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金志晨
联系电话:159024680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来源地址:http://zjj.liaoyang.gov.cn/zwfw/20240522/33e54c72-65ed-4151-838b-3f34dc7e5f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