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湖北王胖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建罚字〔2024〕第27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北王胖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91420600706891626J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王元山 | |
违法事实 | 湖北王胖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收取项目承包总造价的1%管理费为条件,允许张德银(包括钱韫豪)以本公司名义承揽中华紫薇园帝花溪谷C地块项目的施工任务(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119329.5元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4月7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404/t20240416_35953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