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一月一主题”工作部署要求,漳州市住建局开展爬架吊篮安全治理专题行动,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坚决遏制爬架吊篮安全事故发生。
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部署
印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爬架吊篮安全治理、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专题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爬架吊篮安全治理专题行动。全市16个县区均制定了详细的爬架吊篮安全治理专题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确保专题行动有序开展。
全面排查
组织排查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在用爬架、吊篮,经全面排查,全市涉及爬架项目数22个,在用爬架共113台,涉及吊篮项目数32个,在用吊篮544台。
督促施工企业自查自纠
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爬架吊篮安装、检测、使用、维保、拆卸等各环节的管理,施工企业已于1月31日前完成逐项目、逐设备自查自纠工作。
开展集中整治
截至3月15日全市监督机构已排查涉及爬架项目数18个,检查爬架数量75台(套),排查涉及吊篮项目数24个,检查吊篮数量417台,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0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开展培训考核
一是组织全市质安站人员参加爬架、吊篮安全专题视频培训会,共计120余人参与。二是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开展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今年来已有62人考核通过,走上工作岗位,第二批培训考核目前处于报名阶段。
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爬架吊篮、建筑起重机械检查
为克服监督检查力量不足,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较不到位的问题,8个县区(长泰区、云霄县、南靖县、东山县、台商投资区等)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
出台《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管理暂行办法》
近年来,高处作业吊篮因其架设方便、施工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但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吊篮安装质量未全数检测、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各类安全隐患也逐渐暴露。为此,市住建局对建筑工地吊篮使用情况展开多番调研,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印发《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6个明确:明确各方主体责任要求、明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要求、明确吊篮必须予以报废的情形、明确吊篮必须专家论证的情形、明确现场举牌验收制度、明确过程监管具体措施。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下一步工作计划
漳州市住建局将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坚持不懈抓好爬架吊篮安全治理专题行动。一是持续推进全市范围爬架吊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各环节管理;督促属地主管部门对爬架吊篮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二是结合“一季度一指导”和“每月层级指导”等工作,下沉各地明察暗访,实地抽查在建工地排查爬架吊篮整治情况。三是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对责任主体给予责令整改、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处理。
文稿来源:市局工程科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3-22/261169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