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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下达河源市2024年城市水环境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19:21:47 本文标签:环境治理 专项资金 河源市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市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的通知》,经组织申报、项目入库、党组会议讨论等程序,制定了《河源市2024年城市水环境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及任务清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19日(7个工作日)。如对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河源市2024年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

联系方式: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室,排水工程建设科,杨晓宇,3829185。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河源市2024年城市水环境治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docx

来源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zfhcxjsj/gggs/content/post_589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