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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送达《核查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8 08:41:39 本文标签:黑龙江省 城乡建设 建设厅 通知书 住房 

第1688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4号)等规定,我厅依法对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进行了核查。

我厅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不满足承诺许可条件的企业寄送了《核查整改通知书》。截至2023年11月30日,经查询邮件状态,仍有46家公司显示未签收或非本人签收,现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核查整改通知书》,请列入名单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厅领取《核查整改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咨询电话:0451-53624576、0451-53651102。

附件:1.公告送达《核查整改通知书》企业名单

2.《核查整改通知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日

来源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4/202312/c00_316905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