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青岛市高品质住宅创建活动试点示范区(市)培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区市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青岛市高品质住宅试点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青岛市高品质住宅试点区包括西海岸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二、各试点区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专门力量,积极主动开展高品质住宅创建活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试点方案,争取早日完成试点任务,及时提交试点工作验收申请。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4日
来源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1/t20240105_7773556.shtml